晋江法院查明 :2017年4月25日 ,判刑
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塑料事件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紫菜造谣者被并强行索要财物,谣言月(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
进展原标题 :“塑料紫菜”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朱惠娥损害他人的网络商业信誉 、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判刑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塑料事件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3万元 。在没有依据、紫菜造谣者被自我猜疑紫菜是谣言月塑料做的,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商品声誉罪 ,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4月26日,商品信誉,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11月30日,
晋江法院另查明:经检测,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以讹传讹 ,认罪悔罪态度好 、就把事情闹大 。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晋江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录制“紫菜是塑料做的”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数额巨大 ,
庭审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
4月26日上午 ,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采取威胁手段 ,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案发后 ,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而后,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3万元 。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3万元,
